范县交警大队发布通告
对行人、非机动车的
违反交通秩序行为
重拳出击、实招整治
范县交警大队
关于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
交通秩序管理的
通告
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,根据省、市、县三级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实施方案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特通告如下:
自本月起、范县交警大队将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,重点针对行人闯红灯、不走人行横道、不走人行道,非机动车闯红灯、逆行、占用机动车道、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处罚,对侮辱、阻碍、拒不配合交警执法的违法行为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,对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
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0年7月17日
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;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。
温馨提示:
行人和非机动车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,千万不要把自己划在法律的外面。说一千道一万,交通安全是最重要的,遵守法律是为了确保个人的生命安全!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。
生命只有一次
请收起你的任性
遵守交通法规
文明出行
来源:畅通范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