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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一男子涉嫌开设赌场罪,非法所得近300万元!
2020年11月12日 20:07   浏览:1256   来源:龙都网小编


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检察院

起 诉 书

鹤检一部刑诉〔2020〕205号


被告人赵某某,男,汉族,***年**月**日出生,居民身份证号码410923********3679,专科文化,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**乡**村**街**号,住河南省郑州市**区**路**号**号楼**单元**层**号。现因涉嫌开设赌场罪,经鹤庆县公安局决定,于2020年05月17日被刑事拘留,后于2020年06月02日被取保候审。

本案由鹤庆县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,于2020年9月11日向本院移送起诉。本院受理后,于2020年9月1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

经依法审查查明:

2010年07月27日,被告人赵某某通过他人在“ub8优游”赌博网站上先后注册了**,**两个账号,其中**作为代理账号,先后在该账号下绑定了四张银行卡进行提现,并通过QQ群和在百度贴吧内发广告等方式发展下级代理及会员,下级代理及会员在该赌博网站上进行投注,赵某某从中得到投注金额的4.5%-6%不等的返点提成。赵某某从担任代理至案发时,其在“优游娱乐”网站上非法所得高达2947019元人民币。案发后,其主动退出赃款1510000元人民币

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:

受案登记表、抓获经过、户籍证明、网络页面截图、远程勘验工作记录、银行交易明细整理情况、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。

本院认为,被告人赵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判处。

此致

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

检察官:李娜

2020年10月9日



信息来自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检察院、12309中国检察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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