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3日上午9时,台前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潘某某等12人涉嫌非法制造枪支一案。因受疫情影响,开庭难度加大,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,该院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汇报,抽调濮阳县法警局和清丰县法警大队协助,共计投入40余名警力参与庭审活动的押解值庭、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。
由于该案庭审规模较大,涉及人员众多,为确保庭审安全、顺利进行,司法警察大队接到任务后高度重视,决定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申请调警20余名,并根据庭审的时间、场地、庭审参与人数等情况,提前拟定好警务保障实施方案,设立了安检组、值庭组、处突组、安保组等,做到目标明确,责任到人。
庭审当天,为做好庭审活动的警务保障,上午7时30分,40余名法警携带安检仪器、单警装备在台前县人民法院集结,前往看守所提押被告人。安保组法警认真核对诉讼参与人员证件,并控制进入法庭人数,确保庭审安全有序。安检法警严格对进庭人员所携带的物品进行认真仔细检查,严防易燃易爆、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法庭。庭审过程中,警力配置到位,现场协调运作,庭审井然有序。个别旁听人员无视法庭纪律,司法警察果断将其劝退,彰显了法庭的严肃性,确保了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。
本次庭审活动的顺利完成,展示了司法警察良好的工作作风,体现了各县区法警大队团结协作的能力和作风,为应对今后复杂庭审保障、应急处突积累了成功的经验。
来源:台前县法院 大濮网